close

20140501-05泰國曼谷自由行DAY5~行程短短的最後一天

SAM_0762.jpg 

最後一天,雖然是晚上八點二十的飛機,但還是不好跑太遠,來不及回來就糗了。所以今天只排了一個景點,剩下的時間就閒晃。

金湯普森泰絲博物館

坐到National Stadium站下車,印象中沒怎麼迷路,看著指標走順順就會找到了吧(´・ω・`)不過它座落在像是住宅區的巷子裡,不太像觀光景點,別有一番味道。

SAM_0758.jpg  

SAM_0760.jpg 

門外就有警衛(?)在了,還幫同事和大門拍照XD

SAM_0762.jpg  

裡面一片綠意盎然

SAM_0769.jpg  

SAM_0770.jpg  

滿滿的樹,當然蚊子也很多……我一直無法抑制自己抖動身體的慾望←_←

進去後有各種語言的導覽員等著帶大家參觀

SAM_0768.jpg 

看到的就有中文、英文、日文……其它就不知道了。這麼專業的配置好強大啊……

大家先在外面等了一下,可能要等人稍微多一點吧。等的時候看到一個日本女生同樣也在等,但人家等的很有氣質,拿了一本書坐在那邊看耶 ( ・・)蚊子怎麼都不咬她…

進去參觀一些收藏品前要把身上的東西都寄放還要脫鞋子,所以裡面當然也是沒有照片的,就最後一間說可以拍。

裡面少少的幾張

SAM_0785.jpg  

123.jpg  

其它的都是庭園和建築

SAM_0793.jpg  

SAM_0804.jpg  

SAM_0808.jpg  

SAM_0798.jpg  

SAM_0792.jpg     

拍起來很有趣,像特別整理過的鄉下房子,建築和植物把空間割得很零碎,轉個彎就是不一樣的場景,感覺很適合玩捉迷藏(づ′▽`)づ

SAM_0794.jpg 

長在牆邊的小小葉片就讓人很想拍

也有特別做出來的造景點綴在其中

SAM_0820.jpg 

滿盆花✿

SAM_0810.jpg 

有小魚✧

泰絲博物館,所以有人在表演抽絲(⁰▿⁰)

SAM_0822.jpg  

SAM_0825.jpg 

在看抽絲的時候遇到台灣人,聊了一下去了哪些地方,發現對方是熱愛泰國的台灣同胞,都到泰國玩耍六、七次了!

 

看完泰絲後還有一段時間,決定走悠哉路線,先去第二天去過的那家按摩店做最後的Relax~*✲゚*然後直接在附近吃午飯,這家是隨便衝進去的,所以就看著圖片亂點一通。

SAM_0830.jpg 

呃……我也不知道我吃了什麼(⁰▿⁰)

然後回飯店拿寄放的行李,要去搭車的時候看見黃衫軍,還在捷運站門口探頭探腦的拍照呢。

SAM_0837.jpg 

之後搭回到飯店附近一出站,欸?怎麼又見黃衫軍Σ( ° △ °)這……人還真多,都綿延了好幾站了。

我們是觀光客我們不惹事看看熱鬧就好,我們真的沒有想參與他們,但往飯店的路就這一條啊,走著走著就發現我們前後左右都是黃色的人群(゚д゚≡゚д゚)心中想著沒穿黃衣混在裡面會不會被找麻煩啊,一邊在心裡祈禱一邊低頭往前走,旁邊的黃衣民眾看了我們好幾眼哭哭~ (☍﹏⁰)

111.jpg 

終於走到飯店了,我們立刻和黃衫軍分流,這時就慶幸我們沒人穿黃色的了,因為飯店保全狐疑的看著我們,有點想攔住我們的感覺,但看看我們沒穿黃衣判斷我們是住客就放我們進去了。要是真有人穿黃的……呵呵,我們已經退房了,沒有房卡可以當作證明啊……_(:3 ⌒゙)_

因為時間還早,所以我們還在飯店大廳稍作休息了一下,但看著那黃色人流綿延不絕,就很擔心地去問飯店人員,這可能會持續多久,我們怕等等要去機場會被堵死在路上(。ŏ_ŏ)不過飯店人員安慰我們,他們只是遊行路過,目的地和我們去機場的方向不一樣,不會和我們撞上的。

搭計程車的時候因為有行李一樣分成兩輛,我們這一輌好像被貴了100塊……但他都開出去了才講,我……我要大喊說我要下車嗎?_(:3 ⌒゙)_而且司機還放屁……

112.jpg  

優點是司機開很快吧?我們到機場後等另一輛等了二十分鐘,就知道他開多快了。

 

回程搭的也是復興,一樣遲到了半小時,本來預定抵達時間是凌晨12:50分,一延遲就1:30才到了,而且隔天還要上班(´_ゝ`)

炎熱的泰國行就到這裡結束了。:.゚ヽ(*´∀`)ノ゚.:。

 

 

延伸閱讀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[遊記]2014泰國曼谷自由行DAY1∥粉紅制服海南雞飯 

[遊記]2014泰國曼谷自由行DAY2∥五世皇柚木行宮、Red Sky 

[遊記]2014泰國曼谷自由行DAY3∥知名景點衝衝衝~大皇宮、臥佛寺、鄭王廟、碼頭河邊夜市 

[遊記]2014泰國曼谷自由行DAY4∥迷航~Terminal 21、Health Land SPA、巧克力莊園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逆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